杭州滨江区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杭州滨江区刑事律师

如果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债权人是同一个人,债务

时间:2025-02-22|栏目:杭州滨江区刑事律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规定,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担保人需要还款的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娱乐新闻网 安庆财经网 萧山财经网 芜湖资讯网 外媒看中国 教育资讯网 国内信息港 合肥民生网 能源新闻网 保险新闻网 天津消费网 社会观察网 潍坊新闻网 张家口健康网 张家口区县新闻网 衡水新闻网 福建经济网 平潭新闻网 宁德资讯网 厦门民生网 热点新闻网 黑龙江时政网 吉林民生网 琅琊新闻网 凤阳新闻网 郎溪新闻网 安徽国企网 广州评论网 青岛资讯网 青岛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