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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他人行为是否算网络暴力行为

时间:2025-04-03|栏目:杭州滨江区刑事律师|
遭到网络暴力可以在公安部门或者互联网管理部门举报,针对网络暴力,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划定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明确利用自媒体等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认定,以及如何对网络进行规制。一、哪些行为属于网暴:1、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2、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3、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二、有以下情节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3、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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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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